一、分居期间的抚养费法院怎么判
夫妻分居,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付抚养费义务。法院综合子女需求、父母经济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金额。一方有稳定收入,抚养费按其月总收入 20%-30%支付,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比例可提高,最高不超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分居期间的财产算不算共同财产
夫妻分居,共有财产原则不变,有特别约定按约定。一方因个人劳动、继承、受赠等合法途径所得为私有财产。分居时虽各自管财,但离婚后对剩余共有财产仍要公正平等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分居期间的抚养费给多少钱合适一点
夫妻分居时处理孩子抚养费要综合考量多要素。一方有固定收入,按其月总收入 20%-30%支付,抚养两名以上子女可适度调高,不超 50%。双方无稳定收入,参考当年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计算,要考虑子女需求、当地生活水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分居期间,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判定抚养费的数额。如果一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
的百分之五十。